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
发布时间:2016-07-01 15:37:00 来源:信息员
7月1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发出《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》。《意见》明确,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,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;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,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。
点评: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,改变长期以来扭曲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,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,将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,激发非公立医院发展活力。